时间:2022/10/7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9月9日,叶某、肖某诉被告丽水市庆元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可这一次跟以往都不同的是——坐在旁听席上的市政府领导班子以及主要执法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手中多了一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反馈表》。

庭审结束后,市政府领导班子以及主要执法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等34人就“实质性化解意见发言、庭审互动、法庭纪律和礼仪”三方面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现场打分,并将评分情况反馈应诉人,提出意见建议。这是我市首次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现场评议打分,在全省属于首创。

今年以来,丽水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一是全省首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百分评定制度。

由承办法官对行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打分”,从实质性化解意见发言、庭审互动、法庭纪律与礼仪等方面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定期反馈,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时通报并将其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之中。

二是建立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制度。

对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出庭应诉、在出庭应诉中存在严重失职行为,或者对本机关败诉案件反映的问题未予整改、导致败诉的,将参照《丽水市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三是建立庭审观摩制度。

出台《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被诉行政案件较多或者败诉的行政机关,每年至少组织本机关工作人员旁听以本行政机关为被告以及涉相关行政管理领域其他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活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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